进口化妆品的“浦东速度”
时间: 2024-07-18 14:10:03 | 作者: 产品中心
“像我们这款兰蔻肌底精华眼霜就是通过‘非特’进入中国市场的,当时正赶上中国的‘6.18’,这款眼霜在天猫的销量创了奇迹,‘非特’这一新举不仅促进了海外消费回流,同时还拉动了内需。”欧莱雅企业代表涂春怡表示“非特备案”对企业是重大利好,企业能更快把最新的产品引进中国市场。
涂春怡口中的“非特备案”是指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在中国启动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改革。这项改革举措自2017年3月1日实施以来,快速缩短了进口化妆品在中国的上市时间。欧莱雅就是这里面之一。
“很多人不知道,国际知名化妆品牌的最新产品进入中国,从审批到上市常常要5-6个月的时间,仅审批时间就会达到3个月,而我们启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改革后,审批时间缩短到了5天。”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沈建华介绍。
“比如我们一款粉底棒就着实体会到了‘非特备案’带给企业的红利,减少了研发到上市的时间,在中国做到了‘亚洲首发’,这让中国消费者第一时间就能够拿到此款商品。”涂春怡说随着“非特备案”管理措施在浦东的实施,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的国际知名化妆品牌的最新产品,不再需要以往长达5-6个月的审批等待,随时在上海浦东新区完成备案,随时就可以在中国市场发售,与全球市场几乎同步的新款发行速度令人中国消费者咋舌。“大家再不用跑韩国、日本或海外代购,家门口就能买到了。”
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凡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办理备案通过备案系统实施,在备案系统取得备案凭证。事后,企业自行打印备案凭证后,即可办理相关进口通关手续。
“通过这一试点改革措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准入时限从至少两个月,缩短为凡提交符合标准要求的纸质资料的,备案窗口当场受理并完成备案。”沈建华说,“非特备案”实施一年多来,2016件非特化妆品完成备案审查。“非特备案”受到慢慢的变多国际化妆品企业的欢迎。“企业获得的是与时间赛跑后的利润,消费者获得的是尽早体验新品的快乐。”
“如今在浦东,人们在家门口买到最新在巴黎等时尚之都上市的进口日用化妆品已成为平常事。”沈建华说这就是进口化妆品的“浦东速度”。
作为中国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和消费最集中的城市之一,上海的进口化妆品贸易额占全国58%,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申报占全国50%以上。之前的审批管理导致备案所需时间长,同时成为消费者尽早尝试新产品的瓶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试点工作,势在必行。”沈建华说。
沈建华用六个“变与不变”形容改革内容。其中,资料审查内容不变,审查方式有变化。资料要求及技术方面的要求未变,资料审查内容也未变,将审批管理的资料审查改变为备案后资料监督检查,即在备案后3个月内进行。同时将一位专家审查制改为系统随机指派5位分别网审及上海局的审核,确保了产品备案质量。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中,还制订了《备案分类监管办法》、《备案风险监管办法》和《备案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从以前审批后不管,到现在加强化妆品的上市后监管。为使用消费者能使用放心的化妆品。
从最初企业持观望态度,到如今用户名注册、产品备案数量及进口量呈快速增长态势,该试点工作得到了进口化妆品企业的普遍欢迎。
沈建华和记者说,自试点公告发布后至今,共有45家化妆品企业落户到浦东注册新公司,有7家企业新增了化妆品营业范围,参与试点工作。欧莱雅、香奈儿等本身就注册在浦东的跨国化妆品公司第一时间加入备案试点,比如香奈儿公司目前已成功备案100多件产品,近百件备案产品已上市销售。雅诗兰黛、宝洁等慢慢的变多的跨国化妆品企业也被吸引到浦东,已经或准备开展相关业务。
截至2018年6月底,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浦东的172家境内责任人已注册了264个用户名,受托于32个国家和地区的237家境外生产企业的产品,境内委托境外企业为27家。已获备案凭证的产品为1680件。
目前,国务院决定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和陕西10个自贸区,推广复制浦东新区经验,扩大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化妆品指的是以涂擦、喷酒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通过注射、口服等方法使用的不是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美白(祛斑)、防晒共9类化妆品。
除了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都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常见非特化妆品有:洗面奶、淋浴液、洗发水、补水面膜、爽肤水、卸妆油、香水等化妆品
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址在厦门自贸片区内,并从厦门自贸片区口岸首次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能申请备案。
目前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需在厦门自贸区内,注册地址可与实际经营地址不是同一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不可为虚拟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厦门本地固线、境内责任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区别?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规定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是指由境外化牧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负责产品代理申报有关事宜,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同一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境内责任人是指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对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注册地在自贸区内的企业法人。境外化妆品生产公司能够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但授权范围不得重复,同一产品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
不可以,二进一,已经在国家局申请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行政许可,只要未开展技术审评,可申请退回申报资料,按照各案方式办理进口。但向国家局申请未通过审评的,不能再中请备案。
直接写产品的名字或者产品系列,如某某公司生产的全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强制要求列明具体品种。
因国内公证机关无法公证公章,故台湾企业仍需在台湾公证后提交海基会转递,经福建公证协会比对后方可使用。建议台湾企业的公证原件至少3份为宜。
境外生产公司能够到当地公证机关或大使馆公证签字盖章,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确认。中国台湾的生产企业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通过海基会转递福建公证协会比对后方可使用。
境外生产企业在境外签字盖章后公证并经大使馆或公证协会比对确认后,境内生产企业在同一份授权书上签章并公证,或者境内企业单独出一份接受授权的声明并公证。具体以公证机关答复为准。
①已完成行政许可检验但尚未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进口非特化妆品,拟在厦门自贸区办理进口非特备案的,该产品检验报告可作为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
②原申请许可检验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与备案境内责任人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备案产品与原许可检验产品为同一产品的情况说明以及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允许使用该检验报告的知情同意书。